法律问答

刚签了购房合同,只交了1万定金。现在我不想了。我该怎么办?

2022-08-25 18:06: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付了定金,卖方因为个人原因不卖了,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但若是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或双方对房屋买卖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 购房合同签订以后即开始生效,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购房者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价款义务,否则构成违约。可是,真的不想买了。该怎么办呢?那么,只有解除合同,购房者支付价款的义务才可以予以免除
  • 房屋买卖如果是卖方违约的,需要返还双倍定金;如果是买方违约的,不会返还定金还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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