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朋友在家具厂工作。现在他的手被锯断了,还在医院。老板给了他4万元,不想交医疗费。没有劳动合同。他不同意他伤手时锯的东西在工厂。现在我该怎么办?什么时候去劳动局报告,怎么要求赔偿?工厂不正规,老板也没给工人买保险!我朋友以前叫他不要买!

工伤索赔
2022-08-24 19:13: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职工应及时搜集劳动关系证据,工伤伤情诊疗的证据、和工伤事故发生事实的证据,申请工伤认定,如伤情较重,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用人单位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
  • 协商不成,收集相关证据诉讼解决
  • 发生工伤工厂不管的,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的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若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又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申请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2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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