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人在喝酒。我和另一个人发生了语言冲突,我不知道是谁先做的。然后有人打破酒瓶捅了我,捅了我,缝了十几针。然而,在刺伤我的过程中,我得到了一把菜刀,但我没有伤害他。我被拉走了。过了一会儿,我又打了他几拳。我的眼睛肿了,医院检查了一下。没关系。请问我是故意用菜刀伤人,还是他故意伤人?请请律师解释一下。非常感谢。
-
你好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
报警处理,是否构成犯罪要看伤情鉴定结果
-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
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
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