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一位朋友跟随他的兄弟砸碎了别人的茶馆,翻了桌子,砸碎了东西,还打人。被殴打的人没有受重伤。茶馆老板说他损失了20万英镑。但我的朋友只是出现了,并没有这么做。现在他已被警方逮捕,然后他说这是刑事拘留。派出所的人也说他可能会被判刑。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属于什么罪行?而且,带头说要砸茶馆的人不是他,他也没有暴力参与此事。他17岁,今年5月成为成年人。我想问,如果他想被判刑,他会被判刑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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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具体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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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对方伤势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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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被人打了应当及时报警,如果只是造成轻微伤害的,属于治安案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是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属于刑事案件,应当依照
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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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