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离婚四年了。南方就给了一年多得抚养费。现在就不给了。我可以起诉吗?在有我们不在一个城市我要在哪里起诉他

离婚
2019-04-10 01:06: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 父母离婚没给抚养费:   二个义务是互相独立的,任何一方违反自己应尽的义务时,都是违法行为。
      一,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也与是否直接抚养无关。
    这种关系任何情况下,不得人为的断绝!
      二,父母与子女间,有抚养与赡养义务,同时也有互相继承财产的权利。这些权利或义务,与当初的抚养方式无关。事实上,依照法律规定,即使父母一方,真的从来也没有抚养教育过小孩,小孩仍然有赡养义务。
  • 你好, 抚养费:
    (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2)抚育费的办法可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适应定期给付。但父母从事农业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稳定的固定收入的,可以按季度或年度支付现金或实物;特殊情况下,可一次性给付。对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务折抵子女抚育费。
    (3)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4)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子女满18周岁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但这类子女一般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完全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 通常情况下,父母离婚了才会提及子女抚养费,但是现在即使父母不离婚,很多子女都因为父母不给付生活费而陷入困境。父母未离婚,子女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吗?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父母即使没有离婚,子女也可以请求支付抚养费。   父母未离婚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吗?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即使父母为离婚,但是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也有权请求支付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应该给付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规定了子女的抚养费:   
    1、抚养费的支付数额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