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为两个月。两个月后,公司表示,如果再观察一个月,就不能成为常客。第三个月后,通知被解雇。我想问一下,公司有没有违规行为?如何计算第三个月的工资?

2022-08-11 19:1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需要根据您在单位的工作时长来决定赔偿金额
  • 你好,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或社情劳动仲裁。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超过试用期未签订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 试用期工资应当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劳动者当月的实际工作天数来按月结算。单位发给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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