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只付了1万定金。我们签了一份房屋销售合同,并把一些家具和家用电器留给了我们。现在房主想带走更多的家具和电器。我们不同意。他说如果他不同意,他可能会违反合同,不卖。我想问一下,如果他违反了合同,他会按照合同向我们赔偿双倍的定金,还是支付我们总房价的20%作为违约金

2022-08-10 13:0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如果买方不想买了,是需要赔偿违约金的。具体来说,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则买方给付的定金不能退回,如果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可能会被进一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 交付了定金,卖方因为个人原因不卖了,买方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但若是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或双方对房屋买卖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所以出卖人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受人
  • 买卖合同交易中,收到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