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做了一个测量,19年进入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院,20年4月离开,因为项目负责人有很大的摩擦,离开后没有发送剩余的绩效,今天联系公司财务检查绩效共3200,问项目负责人为什么只有这么一点,他回答:拿这个薪水足够了,很明显我是针对我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如何争取我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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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以起诉 要求对方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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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了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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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的途径:
1、与单位协商;
2、申请调解;
3、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4、
仲裁或起诉,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
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寻求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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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