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7月,我在长沙租了一套房子,交了三个月的租金、一个月的押金和一年的物业费。住了一个月后,因为家里有事,我回到了家乡。房东把房子转租给了别人,没有通知我。后来,我得知我问他退还剩下的租金、押金和物业费。他因为各种原因一次又一次地拖延,现在我真的不能通过谈判来收回这笔钱。我希望律师能帮助我。非常感谢。

2022-08-05 06:5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和房东协商解决,可以视为变更合同。
    如果协商不成,有可能构成违约,应缴纳违约金
  • 租房子是需要给房东缴纳押金的,如果合同到期之后房客决定搬走,房东却拒绝退还押金,或者是找各种理由不退押金,房客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解决。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的,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协商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
    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
    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第
    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