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女朋友出生于2007年11月,与她发生关系,自愿 是否构成犯罪

刑事辩护
2022-08-04 12:28: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看具体年龄和双方是否自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女方是年满十四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一般不构成强奸罪,如果是未满14周岁的,确实不知情的,并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犯罪
  • 自愿发生关系不构成强奸,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 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认定是自愿还是强迫的关键。认定强奸罪的证据是多方面的,如现场遗留物,嫌疑人的毛发、精斑,留在犯罪场所中的嫌疑人体液的物品如床单、擦拭物,受害人的内裤等,都可以提交给公安机关。
    也可以直接报案,由公安机关勘察现场,搜集证据,对被害人进行包括提取阴道试纸、咬痕上的唾液等在内的法医鉴定。 女方是否自愿很难认定,无须自证清白,须由侦查机关搜集构成犯罪的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