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7月3日加入公司。9月14日晚上,我口头提议离开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求我第二天办理手续,但当我到达时,他们告诉我在离开前把手头的未完成的工作做好。我的工作主要是制作表格。通常情况下,表格会频繁更改。我不得不在调整之前的表格的同时继续制作新表格,之前的表格被推迟了半个月。我受不了。10月份我没有再去那家公司。结果,公司在9月份没有支付我的工资,因为我没有处理交接事宜。据我所知,实习生只需在离开前三天通知公司。法律是否规定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它被推迟了很长一段时间,而且形式一直在改变。已经一个月了。现在交车的意义是什么?最困难的是,公司承认我的工资,前提是只有在交接完成后才能支付。我去了劳动监察组,但没用。在这种情况下,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非常无助。

2022-08-03 15:27: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