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月份签了解除合同,2月底发现自己怀孕了,我可以撤除解除合同吗?回原公司上班吗?

2019-04-07 15:34: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这个问题要看他当时,注意当时这个措辞,就是在解除合同的时候,她是不是在休产假,如果是,又是一个问题,如果不是又是一个问题,二是他是不是已经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是,那么单位无权解雇,如果要解雇,也必须协商经劳动者同意,并且依然要给予补偿,岗位的变更要看是不是在解除合同的时候,如果以怀孕解除合同未目的,那么肯定是不行的。
  • 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员工的赔偿,如果与工伤员工协商一致的,除了支付工伤待遇外,应按员工工龄,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同时也要支付工伤待遇的。
  •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了什么下用人位不能解除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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