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月底跟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给我赔偿了,3月初发现自己怀孕了,能不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9-02 20:15: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条,你可以获得以下补偿(赔偿):
    1、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照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龄不足1年的部分,超过6个月的,给予1个月工资的补偿,不满6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2、如果单位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应支付给你11个月的双倍工资(自2008年2月至12月),因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施行。
    3、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2倍。
  • 怀孕期间被辞退如何计算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 详细>>

  • 一、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是赔偿金。
    二、职工更换工作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可按规定随同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
     
    1、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中心填写《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转移窗口办理转移;
     
    2、如果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当从某单位辞职后,只需该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社保关系自动转入新单位。
  • 劳动合同在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的,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如果一年哺乳期结束后单位不续签合同,那么单位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单位强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那么属于违法,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你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
    2008.
    1.1后的该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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