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我买的二手房是正规中介办理的。合同规定原户籍应在规定时间内迁出,但现在出卖人的户籍已迁出。但是,由于某种原因,他最后一个出卖人的户籍仍然拒绝在这所房子里迁出。谁应该对此负责?你能根据合同内容追究违约金吗?非常感谢

2022-07-26 17:56: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合同双方在条款中约定了,房东在某个时间需要将户口迁出,那么届时房东不迁出就属于违约行为,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并按照约定承担违约金
  • 二手房违约要按照合同的规定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规定进行计算。买房之前都会签订合同或者是房屋买卖的相关协议,通常合同里面都会标明,如果卖房者或者是购房者之间有一方违约,比如由于种种私人的原因提前退房,或者是由于拆迁等等其他原因提前退房的,就需要按照合同里面的规定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也就是违约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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