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卖家贷款未还完,我与他签定买卖合同后,他到公证处签定房产全权委托公证后,我付全款,他用此款还贷后,我凭公证书到银行取房产证,再凭公证书把产权过戶给儿子,请问这样办行吗?有什么风险?注意事项?谢谢!

公证
2019-04-07 08:18: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所有权人申请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其房产委托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房产委托公证又称房产委托书公证。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2·(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
      3·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2·(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
    3·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 二手房过户公证委托书格式委托人: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现住址 :. 委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现住址 : 受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 我们欲出售坐落于, 的房产(产权证号为:京房权证),现因工作繁忙,办理有关事宜诸多不便,特委托 全权代理我们办理该房产的如下事宜:
    1、代理我们办理出售上述房产的交税手续;
    2、代理我们办理上述房产交易的网签,网签撤销,过户手续;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代理活动,办理有关事项,签署有关文件我们均承认,我们愿意按照其与相关交易方之约定履行义务,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办结为止。委托人:年,月,日
  • 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有什么作用,,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有什么作用  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业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由于目前法律没有做出相关要求,所以二手房买卖合同不是必须要公证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只有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以后合同才生效的,那么就必须要办理公证,否则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二、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的注意事项  
    (一)买方需本人到场,带上有效身份证件、购房合同。卖方权利人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件到场。出售共有房产时,共有人同时到场。  
    (二)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以及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不能交易。  
    (三)买方本人或卖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但买卖双方不能委托同一个人办理。受托人属非直系亲属的须办理公证委托方为有效。  
    (四)买卖双方必须对交付的方式自行协商一致,并对彼此达成的协议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