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承租人未能在规定的日期支付租金,则合同中载明未按时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违反合同超过三天,业主可以收回正面。现在房东有权在合同到期前收回门面了吗?

2022-07-24 21:54: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能继续履行合同。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租赁的房屋;擅自破坏租赁的房屋、改变结构、改变用途,或者拖欠房租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终止合同了
  • 在房屋房屋租赁中,承租人违约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当事人遇到违约,可以与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进行起诉。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符合法律规定、遇到不可抗力、当事人协商一致等,当事人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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