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借给朋友的朋友40万,借款人我根本不认识,朋友做的担保,现在借款人跑了下落不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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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条,借款人逃跑不构成
诈骗罪,属于
经济纠纷。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
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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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
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
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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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清偿。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债务人的配偶能够证明夫妻两人明确约定这笔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或者夫妻之间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并且债权人对该约定知晓的,则不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否则根据婚姻法解释,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向债务人的
继承人主张清偿。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债权人可以持相应证据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追偿,因该债务的清偿引起的纠纷即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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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