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一位朋友在2010年50岁时加入了一家公司,没有购买社会保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连续工作了七年。现在辞职单位能给经济补偿吗?非常感谢。

2022-07-19 14:43: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未购社保,员工可以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但有两种情况是不支持的:
    1、之前以其他理由提出了辞职,后又以未购社保为由不支持;
    2、员工入职时写过声明自己自愿不购买社保,后又以未购社保为由不支持
  •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 按照法律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不干了,可以辞职并要求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具体的建议你到附近律所当面咨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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