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户口在,2013年考取XX的特岗教师。这几天XX教育局下发文件,叫我们(户籍不在XX)的教师必须把户口迁移到XX去,否则就停发工资。请问XX教育局的做法合法吗?如果我迁了户口,我女儿的户口能单独保留在XX吗?

2019-04-05 14:0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原房东不迁出户口的处理办法:变更户口登记需依当事人申请方可办理,有关部门确实无法直接办理或强制办理。原房主不迁户口、购买者就无法入户的问题,其实是可以入户的。
    房屋产权人可以申请单独立户,也就是人们通俗意义上所说的“一房两户”。办理时申请人除正常落户手续外,还要专门提交一份书面说明,写明:我已知晓某某某的户口在房子里,并签字。
    shangeshgh
    但专家也表示,这实在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产权人虽然落户了,但若子女就学,学校是否认可;再次进行上海二手房买卖时,下家是否能接受,这些都是不确定因素。
    而且单独立户就会存在两个户口本,购房人要谨防原房主用户口本办理其他手续,比如再次卖房或是拿去抵押等等,这些都有产生纠纷的隐患。购房者要谨慎办理,如有疑惑,一定要去派出所查询清楚。
  • 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并不影响新房主在该房屋处重新落户。
    按照户籍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套房屋原则上应该只立一个户口,但一个户口中可以有多名成员。我们在做老房拆迁的时候,确实碰到过一套房落有几个户口的情形,但都属于直系亲属成年后,单独落户的情形。
    因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存在较多的房屋过户后,原户主拒绝迁出户口的情形并严重影响新房主的户口迁入工作。我们咨询朝阳区及海淀区户籍管理部门,目前可行的操作办法为:如原房主拒绝将户口迁出,则新房主可就该房屋重新申请一个户口,原房主的户口在户籍系统里会显示“空挂”,从而解决新房主的落户问题。
  • 拖欠工资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拖欠工资并没有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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