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4年4月购买的商品房装修时,发现房子的墙壁有裂缝。我前后五次(5日两次,7日一次,9日一次,10日一次)去了该房产,并要求该房产帮助找到开发商进行三方谈判。由于言语冲突,我于10日报警。后来,我到镇政府司法办公室咨询,到建设局咨询,物业公司的四位经理也跟我谈过,但他们没有回复。2016年,由于楼上居民的空调下水管道堵塞,我家的墙壁起泡,门框发霉。他们向物业经理报告说,他们早就知道这件事了。疏浚后,他们要求物业经理和业主协商赔偿,但他们没有回复。在收到律师的信后,我也去了房地产公司,报告说我没有回复。我昨天收到了法院的通知。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非常感谢。
-
在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分歧或争议也可能形成双方谈判的局面,但一般来说,这时
合同已经形成,要解决的问题往往是局部的或非根本性的,可以通过对合同的解释或借助第三方力量来解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