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是乙方雇佣的施工现场经理。由于甲方老板拖欠工程款,农民工的工资无法支付。随后,乙方的老板跑掉了,民工向甲方索要工资。经当地政府部门协调后,甲方同意支付民工工资,但拒绝支付经理的工资,称经理不属于民工。当地政府还表示,这不是农民工,他们不支持这种分配。我想问,这种情况怎么样?农民工不是拿不到工资吗?目前,甲方欠乙方工程款100多万元,支付农民工工资60多万元。目前,有数十万人拖欠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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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工资有争议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要看相关
证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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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涉嫌恶意拖欠工资,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否则,可以通过
仲裁或者诉讼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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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