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知名的外国企业工作了四年。目前,合同期限仍为两年。现在公司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目前正在谈判中。我该如何补偿?前12个月我的平均月收入是20000。我能要求多少赔偿

2022-07-07 04:2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倒闭后,还是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赔偿,每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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