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公司有一名员工于2012年加入公司,并于2016年12月19日生下第二个孩子。2017年3月13日,我来到公司工作,在回家喂奶的路上摔倒,导致腿筋骨折。2017年3月14日手术后,我仍在请病假。该公司已为此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共计8197.47元。产假工资每月3000元,共计9000元。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能否终止与它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应承担哪些责任?非常感谢。

2022-07-06 22:38:4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