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偷偷了我东西,回头在小偷那找见了,中间起了冲突打了起来,人家三人打我一个??用酒瓶砸的我头流了好多血,我一冲动拿刀砍了人家三刀,当时立案也没说啥??事后一个月派出所抓了我们双方,我伤好了小偷方背后伤没好完,派出所说我拿刀属于故意伤害罪,得判两三年??请问我这属于故意伤害罪吗?得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19-04-03 16:21: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据法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并造成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受害人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能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谅解的,可从宽处罚。
    被告人拒绝赔偿的,可按照民事诉讼规定由受害人或其亲属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你好:
    1、故意伤害因伤情是轻伤、重伤、死亡而分为不同的量刑档次。造成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受害人同时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之诉,这样加害人不仅要岁刑事责任,同时要进行民事赔偿: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住宿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
  •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
    刑法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
    减刑是宣判判刑后在监狱表现较好,减少刑期,投案自首法院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或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也可以从轻处罚,其他还有认罪态度较好、初犯、有悔罪表现等。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有期、无期从减刑之日起算,其余从原判决之日计算。
  • 故意伤害中,区分轻伤害和轻微伤害主要应根据以下原则来进行:凡是损伤伴有轻度器官功能障碍,受伤当时或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或治疗后只使劳动能力有轻度下降的,都属于轻伤;凡是损伤仅仅引起机体暂时和轻微的反应,基本不影响器官功能,一般均能自行修复的,就属于轻微伤害(表皮擦伤、剥脱、小范围的皮下血肿以及一些极轻微的骨折等),轻伤害与轻微伤害区别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看其能否由行修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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