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成都,婚后夫妻一起买的房子,公积金贷款是用的老公的,还在按揭中,老公户口在老家,我的户口迁来成都了,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再次在成都购房吗?可以用我的公积金贷款吗?首付是几成呢?

2019-04-03 13:52: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银行个人购房按揭贷款操作流程,有以下流程:  
    1、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3、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本市户口簿(非本市户口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4、银行审查按揭贷款申请。  银行的信贷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认为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会通知申请人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0年。  
    5、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  用以证明此房产上有银行的抵押权。到公证部门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到保险公司办理房屋保险。    
    6、开立账户。    
    7、支用贷款。   
    8、按约还款。  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可以依法收回房屋。  
    9、偿还完毕贷款。

  • 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规定: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一些消费者在通过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之后,有时会产生如此困惑:按揭贷款购房是否可以退房?回答是:按揭贷款所购房屋是可以退的,也就是按揭贷款的购房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看出,只要开发商出现了上述情形,如交房严重逾期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解约条件,购房者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解除后贷款合同怎么办?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买房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购房的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也就是说,买家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  因此,购房合同解除以后,贷款合同并不因此解除,购房者还是必须要履行按揭贷款合同的。也就是说,购房者还要必须向银行还贷款。
  • 住房公积金买房怎么用

    1、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要求向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贷款申请,并且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

    2、公积金贷款核心初审,公积金管理核心受理了借款人的申请之后,会对借款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进行审核,并给出意见。

    3、公积金贷款资信调查,公积金管理核心的初审结束之后,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会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资信调查。调查完毕后,贷款银行会提出意见,并填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调查审批表》送有关人员审批。

    4、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借款人若通过了审核,便会接到贷款承办银行的通知。此时,借款人只需按照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薄、银行账号等资料,前往承办银行办理借款合同签订手续。

    5、办理房屋保险和抵押贷款登记手续,签订了借款合同之后,借款人需按照要求办理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将由借款人自己承担。

    6、等待公积金贷款的划拨,贷款承办银行在确认抵押登记已办妥、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合同约定日期将贷款转入借款人与售房人共同指定的账户,并将放款回单寄送给借款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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