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3年我好像向别人借了1万元。当时有借据,但钱已经还清了。他没有给我借条。现在去法庭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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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欠条可以收集其他能证明债务关系的
证据资料。《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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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欠条但债务人不还款的起诉方式如下: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1、欠条。
2、人证,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3、对方财产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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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人钱不还没有借条,可以搜集其他的证据,比如录音证据或者找证人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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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