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5年5月至2017年9月,他在公司工作了12年多,期间公司从未安排年假。我希望公司支付17天的年假工资。公司回应称,2016年的年假工资已包含在年终奖金中;对于2017年的年假,由于我在工作期间休了5天的事假,因此应扣除5天,并且只能补偿2天的年假工资。但事实上,我每个星期六都加班,公司不支付加班工资。我认为公司的声明站不住脚。因为是计件工资,公司说我的工资已经包括加班费,所以我只能补偿两天年假的工资。后来,经过协商,公司支付了1500元,表示所有加班费和年假工资都已结清。我想问一下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我到底应该赔偿多少?非常感谢。

2022-06-23 11: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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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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