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买了个二手房,因为房子啊,处于出租状态,合同上补充约定,办理完产权过户后,卖方将剩余房款给我。卖方说银行放贷后,房子才属于我,说银行放贷之后再给我剩余租金,这我也同意了,希望卖房在中介机构放些保证金,卖方不同意,这种情况下,我不去银行抵押贷款,算违约吗?过户后多久抵押不算违约?如果违约,需要支付多少?卖家是否算违约?谢谢您的帮助

2019-04-02 16:40: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租赁物因买卖、继承等使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的,租赁合同对新所有权人仍然有效,新所有权人不履行租赁义务时,承租人得以租赁权对抗新所有权人,这在法理学上称之为“买卖不破租赁”。
    [2]
  • 二手房买卖违约,是否要支付中介费的问题:房屋中介是居间合同,所谓居间合同是指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另一方当事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中,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也就是所只有在促成后才可有报酬取得权,买卖双方因一方违约没有交易成功,房屋中介没有报酬。
  • 贷款违约,是指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后,与银行有债务关系,但未能履行,称之为贷款违约。
    通常情况下,下列情形构成贷款违约:
    1.借款人未按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或未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或以提供虚假资料等方式规避本合同相关约定的受托支付;
    2.借款人拖欠本金、利息、费用,或拖欠本授信对应信用保险的应缴保费;
    3.借款人在履行与银行或其他银行签订的其他合同时有违约行为;
    4.借款人或担保人转移财产、逃废债务;
    5.借款人违反所做的保证与承诺或有其他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
    6.借款人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 房产抵押贷款是一种很好的贷款方式,但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在此总结了十种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房产,和一种贷款时抵押受限制的房产。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   
    1、公益用途房屋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   
    2、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房产证所赋予的所有权。银行自然也不接受抵押贷款。   
    3、未结清贷款的房子   已经办理过一次抵押贷款的房屋还能再次抵押吗?在第一次抵押贷款时,银行已经拥有了这所房产的他项权利。而法律不允许两家银行获得同一所房屋的他项权。因此答案是否定的。   
    4、房龄太久、面积过小的二手房   银行对于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条件是苛刻的,大多限制在房龄和面积上。一般房龄在20年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许多银行是不予放贷的。   
    5、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银行同样无法取得他项权利证,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6、部分公房   如果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或者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也无法进行抵押贷款。   
    7、文物保护建筑   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8、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权属有争议的房子   权属有争议的房子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子,不得抵押。   
    10、拆迁范围内的房子   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最后,除了以上几种不可以用作房产抵押贷款的房产之外,还有一种抵押是收到一定限制的房产。即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子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