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进入公司前,我说试用期为7天,但没有签订相关协议。试用期结束后,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结束后,我被式工作了6天,第二天就不用去上班了。我能要求赔偿吗?我可以要求如何赔偿

2022-06-23 03:17: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超过约定期限,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试用期虽然与转正后的正式劳动关系相比具有灵活用工的特点,但试用期劳动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的一部分,建立试用期劳动关系,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 未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被解雇的有权要求赔偿。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同样对此予以保护。在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的前提下,若用人单位不合理地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向用人单位请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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