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他在造船厂工作。当他进入造船厂时,老板答应给他一个月的工资,但他直到八月份才支付工资。他于9月2日辞职。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支付7月和8月的工资。2018年1月2日,劳动监察部门收到了投诉。在调整期间,老板也多次承诺支付工资,但每次约定的时间到了,老板都拖延了,没有履行。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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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
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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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辞职后老板不给算结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与老板积极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去劳动
仲裁委提请仲裁;或者依法去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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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