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已婚女子。2014年,我在母亲家的户口被取消。2013年,村里出租了土地,村里没有给我任何钱。我让村长说没有已婚妇女。我还能拿回土地和土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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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外嫁女的户口已经迁出,但是在新的居住地没有取得土地承包权,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外嫁女仍可参加分配原村的
征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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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如果在
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时,没有取得婆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请求征地补偿的,不予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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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经营,征地补偿就属于家庭
共同共有,村委会不宜分割,直接交给户主就行。如果征地补偿款是按照人头分配的,家庭成员之间有矛盾,那么是谁的就交给谁比较合适,未成年人的交给他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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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