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或转岗后不能胜任工作,您是否希望在支付一个月的解雇补偿金后再支付额外补偿金?

2022-05-29 17:26: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是,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 劳动者经培训等依旧不能胜任工作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还应该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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