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咨询!我于2016年8月加入公司,并于2018年3月申请了年假。经公司老板批准后,老板不同意请假!说没有年假,并在3月28日通知我,我所从事的出纳职位已被合并,并让兼职员工在3月30日交接!我建议我应该补偿两个月的工资,以及两个月的补偿,因为我刚开始工作时没有买保险。我还没提到年假。对方不会回复的!在这种情况下,我拒绝了移交!如果我同意移交,在没有对方回复的情况下,我不将账户中的资金转移到公司是否合法?请帮我回答这一系列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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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这边有什么法律需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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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是什么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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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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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