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它说公司想搬家,所以不能签字。工作了两个月后,我找到了解雇我的理由。这合理吗?当我说你解雇我时,他们只是打趣说我被解雇是因为我的生意不适合这个行业。归根结底,我被解雇是因为我不能做他们的生意。我问他们劳动合同的事。他们说公司想搬家,所以没有签字。我想问,他们能补偿吗?

2022-05-23 15:4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划为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可以解雇。《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员工即使还在试用期,也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和劳动者的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企业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只有一条理由:员工对自己所在做的工作不能胜任,也就是说能力上无法达到单位要求
  •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