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商品住宅用地使用期满后,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是什么?如果国家收回或拆除,是否有补偿,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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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针对性地对
征收的补偿原则和补偿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
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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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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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又名征收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拆迁补偿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
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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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