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决定暂时解雇我。合同还有四个月到期。我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昨天叫我解雇我之后,我今天办理了各种手续。属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我在2003年7月1日签了合同。我的月薪是1120(税前工资),那么我应该得到多少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是否有经济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是否有转帐?这两个月的月薪是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1120)?我的公司在长沙,我真的需要帮助。非常感谢。

2022-05-20 10: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辞退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该有经济补偿应当具体分析,如果是劳动者自己解除则没有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解除,则应当进行相应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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