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请您在工厂工作不到三个月后辞职,但雇主要求员工在辞职前放弃50%的工资。这样的工厂违反劳动法吗?此外,工厂要求每月22天后加班2次,不足22天的周末工作也按正常班次计算。这样的规定在劳动法中是否合法?

2022-05-20 07:41: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加班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加班工资计算方式如下: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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