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了一家小工厂,所以当时我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正常的工作时间相对随意,不是强制性的。薪水是根据我的工作多少来决定的。后来,因为员工要求太多,我解雇了他,并招募了一名新的替代员工。老员工说他要去劳动局起诉我。如果我不签合同,我就得付双倍的薪水??这合理吗?

2022-05-18 11: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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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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