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不同意公司无缘无故的工作调动。公司不给我提供职位,让我无故旷工。在此基础上,我终止了劳动合同。我有补偿吗?

2022-05-11 20:2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公司要给与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员工无故被公司开除且公司无正当理由的,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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