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们,我没有欠别人钱,但我给了他们一张借条。也就是说,借据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如果他起诉我,我会还他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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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可以作为
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欠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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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欠条可以收集其他能证明债务关系的证据资料。《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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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债务问题,如果调解不成,您可以持借条或
借款合同、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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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