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实习生。我在深圳的一家会计公司工作。当时,我签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上说我将工作到2019年,试用期为三个月。现在是第三个月了。但是我觉得薪水太低了。只要一千元。成为常客后,只需1000元。我活不下去了。我想辞职离开,但合同提前一个月就写好了,我想问,你离开前需要工作几个月吗?或者根据劳动法,试用期是三天?

2022-05-01 1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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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