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撤销了办公室,强行将我调到其他城市。如果我不同意,我会主动离开。我能要求赔偿吗?签订劳动合同

2022-04-28 10:28: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因以下原因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给工作做出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不签合同离职后能要求赔偿,不签合同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不签合同的话一般也没有交社保,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社保的,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对于公司调换工作岗位不同意而被辞退的公司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为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调动工作岗位的这种做法,本身就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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