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院工作月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基本绩效和激励绩效。每个月大约有7300辆。新年的第一天,我在值班。如果我不休补假,我只给了300元。我认为说这是基本工资的三倍是不合理的。我的实际加班工资是多少?我应该使用什么公式?请给出计算公式

2022-04-24 07:3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如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一定比例(150%、200%、300%)支付职工加班工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一定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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