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问你,我以前是分期付款买手机的。我有几个月没还钱了!我不明白分期付款公司最初同意的价格。有这么多,但对我来说不止几十个和几百个。而且,我甚至没有发票。我有一部手机和一个充电器。现在我要还钱了。我会发一条短信改成分期付款公司。这是财政问题。我很困惑。现在准备起诉我。我能说他伪造材料诽谤我吗?我对这种事情很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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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及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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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合同法》的规定,分期付款买卖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建议与对方协商处理,获得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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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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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