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纳挪用公款,会计做假账,但他没有拿钱。他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22-04-19 08:09: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挪用公款出纳和会计承担的后果:如果出纳和会计在知情的情况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等
  • 公司存在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作为公司负责出纳的人员,如果明确知道公司偷税漏税,并且参与相关逃税行为的,构成犯罪的,应当以共犯处理,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会计造假要负的法律责任是:1、要承担经济责任;2、情节严重的造假行为,财务会计和单位负责人难辞其咎;3、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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