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曾因故意伤害罪入狱,今年二月一号减刑案件送到法院,法院于2月1号立案公示在网上,如今已经出狱,请问法院在网上公布的那条公示多久删除

刑事辩护
2019-03-23 19:37: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故意伤害罪】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你说的情况很复杂,单凭家庭不一定能处理好,建议你朋友聘请律师辩护,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你朋友家赔偿受害人,就是我们所说的刑事和解,得到受害人的谅解,你邻居的弟弟又是未成年人,两个从轻理由,法院必然轻判,处刑三年左右,甚至可以判缓刑。
    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 故意伤害侵权后基本赔偿项目的详细内容如下: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第1条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但是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则没有精神损失费。

  •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当事人不报案,警察知道了也会立案。
    2、故意伤害罪不仅伤害了被害人的身体,还损害了社会安全感。所以,故意伤害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司法机关强制管理的,不以被害人的报案为前提。
    3、公诉案件的处理流程是:由公安机关代表国家依法侦查,由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由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审判。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刑法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
    故意伤害罪必须造成轻伤以上结果。根据199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条的规定:“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
    ”具体的轻伤标准,依据上述规定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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