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两个多月。当时签订的试用合同是两个月。现在试用期已经过了。我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就突然被解雇了。目前,该公司补偿半个月的工资,但一些律师说,它补偿一个月。这合理吗?我们应该赔偿一个月还是半个月?

2022-04-16 06:47: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试用期的补偿标准没有特殊的规定,由于试用期一般比较短,最长也只有为六个月,因此其补偿以及赔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进行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关于试用期辞退有否补偿的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未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被解雇的有权要求赔偿。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同样对此予以保护。在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的前提下,若用人单位不合理地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向用人单位请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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