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现在我是一名商店经理。合同已签订三年。我经常加班三个多小时。当我很忙的时候,我经常工作到凌晨2:30,正常的下班时间是下午6:30。合同上说我按照普通员工的出勤率工作。老板说你有一天没有得到加班费。这是违法的吗?我可以终止合同吗?他从我身上扣除了将近8000英镑的押金。这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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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2 08: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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