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问。我租了一所房子,签了一年的合同。我付了一年的钱。后来,因为我哥哥和嫂子不住在这里,我想退房。住了两个月后,我告诉房东不允许转租。在租房期间,我花了一年1200英镑的宽带费。我说我以前必须付500元押金。后来,我没有租房。我知道这是我自己的违约行为,我告诉房东我愿意承担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赔偿。当时房东给了我1000元的折扣。我愿意取消折扣,以原价支付三月份的工资。不过,今天我告诉房东,他们的态度是,他们的房子是按原价18000元租的,只按这个价。如果我不能租,我不会退还租金,我会继续承担租金,你什么时候把它租出去并给我退款的?如果你半年后租出,扣除这半年的租金后,你必须扣除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事实上,他的租金不是很好,东西也不齐全。我想咨询一下。这是否合理合法?我觉得虽然我签了合同,但太霸道了。我可以根据我说的赔偿金起诉并退还租金吗?毕竟,我拿了一年的宽带和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

2022-04-12 04:2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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