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当我买了房子去拿钥匙时,物业公司告诉我要支付三年的物业费。我在2014年3月买的。如果我不住,我必须支付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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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需要缴纳物业费,除非业主与开发商在
合同中对物业费的交纳有时间和条件的约定,否则开发商在交付房屋后,业主应交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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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后,物业公司按照
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业主即使未居住也需按时交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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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与
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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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